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昨召開二次金改案言詞辯論,陳致中辯稱,吳淑珍個性非常主觀和強勢,因此珍指示他開戶,他不可能去質疑;黃睿靚則說,做扁家媳婦很辛苦,珍很防著她,因此婆婆怎麼說,她就怎麼做;元大馬維建則澄清未替扁家洗錢,並指當初吳淑珍放在馬家的部分現鈔又髒、又臭,有的還發霉,因此將其中四億多元存入人頭帳戶;審判長還一度詢問是貪污的錢,所以是髒錢嗎?
昨合議庭傳訊陳致中等扁家人、元大馬志玲、馬維建父子、國泰蔡鎮宇等人進行言詞辯論。此案訂十月十三日宣判,一審判所有被告均無罪。
法官訊問馬維建何以將七.四億中的四億多元存放人頭帳戶?馬維建表示,發現吳淑珍要存放七.四億現金時,壓力很大,部分錢又髒、又臭,好像市場賣魚、賣肉的錢,怕污染儲藏室畫作,才託人將四億多元存入人頭戶;他很小心替珍投資,曾購買四檔AA級的債券,獲利廿四萬美金,絕未涉洗錢。
檢方結辯指控扁、珍利用金控併購機會,向元大、國泰索賄,並指稱珍的胞兄吳景茂、元大前董事杜麗萍等人將七.四億賄款搬到元大馬家藏放,另陳致中等協助匯往海外,透過層層轉匯洗錢或以購屋手法洗錢。
黃睿靚:婆婆防我 做扁家媳婦辛苦
陳致中表示,家中財務由吳淑珍主導,「母親因七十四年車禍患有殘疾已廿多年,身體上的病痛,難免心理和精神層面也造成影響」,個性非常主觀和強勢,他不可能去質疑她,加上他認為選舉結餘款是很正常的事,因此珍指示他開戶,他沒有任何懷疑,認為檢方是以推論就起訴他。
黃睿靚則說,珍很防著她,作為扁家媳婦很辛苦,婆婆怎麼說,她就怎麼做,「叫我簽名,我就簽名」。
陳幸妤、陳致中夫婦三人的律師林志忠認為,「哪個子女會整天問父母,你的錢那裡來?」讓人覺得檢方是以司法手段在進行政治鬥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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