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阮迺閎╱花蓮報導】
姦殺女計程車司機的49歲死囚戴文慶,關押24年後,29日晚間6時30分於花蓮監獄刑場槍決伏法。戴槍決前,沒有任何親友前來送行,心情平靜,走赴刑場,2槍斃命。
戴文慶29日傍晚5時06分,自花蓮看守所移送至花蓮監獄。約6時許,刑場傳出試槍聲響,周遭狗吠連連,充滿肅殺氣氛。戴於6時30分伏法,他生前雖曾簽立器捐同意書,但花蓮慈濟醫院不接受死囚器捐,遺體直接載往花蓮殯儀館冰存。
據了解,戴文慶早有心理準備,29日上午一如往常,在看守所中誦經念佛,晚間則簡單吃了幾口菜後,即隨著戒護人員赴刑場。過程心情沒有太大起伏,平靜走完最後一程。
戴文慶入獄後,在獄中皈依佛門,日日誦經、練毛筆、畫菩薩像,從不識字練就一手好字畫,表現良好被視為「模範受刑人」。曾有人問他,如果可以廢除死刑,但必須終身監禁、不得假釋,是否願意?他回答:「那是生不如死,我寧可被槍決!」他還自認是「十惡不赦的人」,並希望別再投胎,才不會糟蹋這世間。
身背2條人命的戴文慶,先在民國78年,於苗栗縣後龍鎮殺死一名女計程車司機,遭判無期徒刑;90年12月轉往花蓮自強外役監獄服刑,91年5月18日,獄方准許戴文慶返家探視2天,他卻於19日在屏東火車站搭乘一名張姓女司機開的計程車時,途中持水果刀控制、性侵女司機。
隔日,戴文慶要返回自強外役監報到,在台東火車站攔搭謝姓女司機的計程車,因謝女開過頭,與其因車資爆發口角,竟用繩索勒住謝女頸部。謝女雖棄車逃跑,仍遭自後追上的戴控制性侵,並以水果刀殺害棄屍,因此遭判死刑定讞。
Yahoo新聞APP Android版快來體驗》http://goo.gl/XgsYfK
新聞相關影音